FCC 合规声明
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。运行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(1)本设备不得造成有害干扰;以及
(2)本设备必须接受收到的任何干扰,包括可能导致非预期运行的干扰。
未经合规责任方明确批准的任何更改或修改,都可能使用户操作本设备的授权失效。
注意:本设备经测试,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要求。这些限制旨在为住宅安装环境提供合理保护,防止有害干扰。本设备会产生、使用并可能辐射射频能量,如果未按说明安装和使用,可能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。但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环境中不会发生干扰。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(可通过关闭和开启设备判断),建议用户尝试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消除干扰:
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。
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。
将设备连接至与接收器不同电路上的插座。
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/电视技术人员。
IC 声明
本设备符合加拿大工业部免许可 RSS 标准。运行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(1)本设备不得造成有害干扰;以及
(2)本设备必须接受收到的任何干扰,包括可能导致设备非预期运行的干扰。
本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 CAN ICES-003(B)/NMB-003(B) 标准。
射频暴露声明
本设备经评估,符合一般射频暴露要求,可在便携式暴露条件下不受限制地使用。